風險管理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維護單位:風險管理部
更新週期:每年
最近維護日期:112/01/16
列印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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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說明
組成 本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十五人,且應有至少一名具有金融保險、會計或財務專業背景之獨立董事參與並擔任召集人,任期與當屆董事迄期相同。
職責
  1. 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並適時向董事會反應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
  2.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並定期檢視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發展、建置及執行效能。
  3. 協助與監督各部門進行風險管理活動。
  4. 協助審議風險限額擬訂之相關作業。
  5. 視環境改變調整風險類別、風險限額配置與承擔方式。
  6. 協調風險管理功能跨部門之互動與溝通。
運作情形 委員會原則上每季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次會議資料與會議紀錄皆呈報董事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於111年度迄今已開會15次,各委員出席情況如下表,另共計有14個討論案,且皆准予通過。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列)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 備註
召集人 蔡政憲 15 0 100%  
委員 黃淑芬 14 0   93%  
委員 許東敏 13 0   87%  
委員 蘇錦隆 12 0   80%  
委員 謝欣欣 15 0 100%  
委員 翁志宏 15 0 100%  
委員 張維亨 9 0   60%  
委員 許志偉 13 0   87%  
委員 陳振桐 15 0 100%  
委員 蔡靜如 15 0 100%  
委員 林一德 11 0   73%  
委員 林季勳 10 0   67%  
委員 謝如涵 13 0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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