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申請流程

理賠申請流程(1)受益人撿具文件後受理(2)建檔審核及調查(3)核定(4)出納支付(5)電匯給受益人

各項理賠給付申請所需文件  理賠保險金申請書

  1. 理賠申請書。
  2. 診斷證明書;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3. 醫療費用明細及醫療費用收據。
  4. X光片(如骨折,申請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時需要)。
   注意事項:
  • 若所投保之險種為家庭型不記名險種,請檢附事故人與主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 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診斷證明書(需記載癌症治療相關事項)。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4. 病理組織切片報告/相關檢驗報告(首次申請癌症醫療保險金時需要)。
   注意事項:
  • 必要時得經被保險人同意調閱其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 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診斷證明書。
   注意事項: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 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診斷證明書。
  3. 醫療費用明細及醫療費用收據。
   注意事項:
  • 若所投保之險種為家庭型不記名險種,請檢附事故人與主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保險單或其謄本。
  3. 診斷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 喪失工作能力豁免:若喪失工作能力持續達一年以上,應每年檢送診斷證明書。
  • 失能豁免:被保險人因失能而符合條款約定的條件時,需另外檢附失能診斷證明書。
  • 罹患癌症時,需另外檢附病理組織切片報告/相關檢驗報告。
  • 本公司必要時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保險單或其謄本。
  3. 次被保險人之戶籍謄本。

   注意事項: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保險單或其謄本。
  3. 醫院出具之醫療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證明。本公司必要時得要求被保險人至本公司認可的醫院或醫師接受檢驗,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注意事項: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診斷證明書(及病理組織切片報告/相關檢驗報告)。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4. 特定險種需檢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文件(驗證後予以返還)。
   注意事項:
  •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對於被保險人所罹患之重大疾病/特定傷病,得另行指定醫院或醫師予以檢查,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失能診斷證明書;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4. X光片(若截肢時需檢附)。
   注意事項:
  • 受益人申領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失能診斷證明書;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受益人未滿七歲或受監護宣告者需附監護人身分證明)。
  4. X光片(若截肢時需檢附)。
  5. 保險單或其謄本。
   注意事項:
  • 申請完全失能之被保險人如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應附「法院監護宣告裁定」。
  • 受益人申領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事故人如為未成年者,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證明(例:戶口名簿影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一般失蹤

  1. 理賠申請書。
  2.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4. 保險單或其謄本。
  5. 法院死亡宣告判決。
   注意事項:
  • 一般失蹤件應附「法院死亡宣告」判決代替死亡證明。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意外失蹤

  1. 理賠申請書。
  2. 登記失蹤之戶籍謄本。
  3.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4. 保險單或其謄本。
  5. 意外事故證明。
  6. 法院死亡宣告判決。
   注意事項:
  • 意外失蹤件應附「意外事故證明」和「登記失蹤之戶籍謄本」代替除戶戶籍謄本。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死亡證明書。
  3.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4.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5. 保險單或其謄本。
  6. 病理切片檢驗報告/相關檢驗報告(若同時申請癌症身故保險金時需檢附)。

   注意事項: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相驗屍體證明書;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3.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4.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5. 保險單或其謄本。

   注意事項: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
  2. 死亡證明書。
  3.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4.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注意事項: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1. 理賠申請書(事故人應填新生兒並由監護人簽章)。
  2. 出生證明。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注意事項:

  • 實際應檢附之文件仍以各保單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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