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維護單位:稽核部
更新週期:不定期
最近維護日期:1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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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案由 處分內容
111/12/20 金管證發罰字第11103636104號 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 本公司決定變更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情事。

核處公司負責人新臺幣72萬元罰鍰。

裁處書內容

111/9/7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5402號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第4目、第7款第3目、第12款第2、3目、第17條及108年11月8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358671號函 金管會對本公司辦理銀髮族金融消費者保護專案檢查,發現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第149條第1項,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整並予以1項糾正。

裁處書內容

111/8/18 金管保壽字第11101426152號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1項及第2項 公司辦理「中國人壽新美鑫旺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中國人壽鑫美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等二項保險商品送審之宣告利率計算公式及宣告利率訂定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依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30條第1項規定,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停止銷售該處分書所列二項商品。

處分書內容

111/8/2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224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及第8款 公司治理運作、辦理不動產出租予利害關係人交易及其他業務之內部控制作業程序,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149條第1項,核處罰鍰新臺幣600萬元整並予以1項糾正。

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調降董事長每月月薪10%,為期3個月,以及調降總經理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

裁處書內容

111/4/1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12462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 本公司辦理旅行平安保險身故保戶之慰問金給付作業,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7條第3款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5萬元整,並限期一個月內改正。

裁處書內容

111/2/25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0748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金管會對本公司資訊作業專案檢查,發現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149條第1項,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予以1項糾正。

裁處書內容

111/2/25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0694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10款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5條第32款 金管會對本公司一般業務檢查,發現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149條第1項,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予以9項糾正。

裁處書內容

111/2/25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06792號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第2、3目、第6款第2目、第8款第9目、第7條第1項第3款第2目、第7款、第12款第2、5目、第17條,「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第9條第2款,「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1、3項,及「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第5條第2款

本公司辦理旅行平安保險之招攬、核保作業,有違反保險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情事。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裁處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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